交通与公共安全 Offense

消防责任事故罪

本结果根据当前输入与已匹配的官方规则生成,用于快速初步判断;完整案件仍需结合行为时间、证据和其他情节分析。

罪名消防责任事故罪
所属领域交通与公共安全
涉及问题消防责任事故罪、交通与公共安全、第139条

罪名概述

【消防责任事故罪】违反消防管理法规,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,造成严重后果的,对直接责任人员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后果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法律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139条

【消防责任事故罪】违反消防管理法规,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,造成严重后果的,对直接责任人员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后果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快速核对要点

  • 事故造成死亡人数
  •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
  • 行为人是否对事故负主要责任
  • 是否存在其他特别严重后果或特别恶劣情节
  • 是否存在其他严重后果
  • 是否违反消防管理规定,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,并对事故负有责任
  • 事故造成重伤人数

已匹配官方依据的快速初步判断

本结果根据当前输入与已匹配的官方规则生成,用于快速初步判断;完整案件仍需结合行为时间、证据和其他情节分析。

本罪名库所载信息仅供参考,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需结合事实、证据及现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,如需进一步了解,请咨询蔡诗爽律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