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名概述
【危险物品肇事罪】违反爆炸性、易燃性、放射性、毒害性、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,在生产、储存、运输、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,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后果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136条
【危险物品肇事罪】违反爆炸性、易燃性、放射性、毒害性、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,在生产、储存、运输、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,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后果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快速核对要点
- 事故造成死亡人数
-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
- 行为人是否对事故负主要责任
- 是否存在其他特别严重后果或特别恶劣情节
- 是否存在其他严重后果
- 是否违反爆炸性、易燃性、放射性、毒害性、腐蚀性物品管理规定并对事故负有刑法意义上的责任
- 事故造成重伤人数
已匹配官方依据的快速初步判断
本结果根据当前输入与已匹配的官方规则生成,用于快速初步判断;完整案件仍需结合行为时间、证据和其他情节分析。
参考依据
本罪名库所载信息仅供参考,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需结合事实、证据及现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,如需进一步了解,请咨询蔡诗爽律师。